2007年1月2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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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的信还躺在速递公司
4家非法速递公司长兴触礁
本报记者 姚力 通讯员 孙建新 丁青青

  租套普通的民房,就搞起了速递业务,并且吃、住、收、储全在一起……这是长兴县工商局和邮政部门联合检查时在某速递公司看到的一幕。把重要的文件交给这些人怎能放心?在现场执法的工商人员都不由得摇头叹息。
  近日,长兴县工商局接连接到举报,称辖区内非法从事速递业务成风。工商局立即联合邮政部门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查处了非法速递公司1家、非法从事信函寄递的速递公司3家,并查获了未被寄投的信函300多封、危险化学品10余件。
  这些速递公司大多未领取邮政特许的信函及危险化学品的速递许可证,有一家甚至是无照从事速递业务。
  执法人员在现场看到,大量信函和物件乱堆在地上,有的信件甚至已被拆开。这些信件大多是没有找到收件人而被退回的,有一封信件居然是一年以前寄的。在一家速递公司,有一些蓄电池等危险化学物品被随意地堆放在角落。而据相关法律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送必须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并要在产品外包装上加贴或悬挂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据邮政人员介绍,由于这些非法速递公司的邮费低于邮政部门的收费,一些单位或个人就贪图便宜,结果是上当受骗。
  我国《邮政法》明确规定,所有信件(包括信函和明信片)和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物品的寄递业务,应由邮政企业专营,除邮政企业外,未经邮政部门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这项业务。目前,那些未被投递的信件和物件,已交由邮政部门处理。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